1、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花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2、辅助器具费。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保险机构同意确实需要到外地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受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事故调查表》(事故经过的详细描述,盖章);考勤记录(需要公司盖公章);外地户口居住证复印件(本地户口不需提供);居住证明等。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待遇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工伤死亡待遇: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1、员工因工受伤,如果员工受伤程度达到残疾,赔偿费用中应含有康复治疗费,器具费等,还有护工费和伤残补助金,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首先要赔偿员工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法律规定,员工受伤期间,企业必须停工留薪,员工在受伤期间也仍享有薪水。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员工因工受伤,如果员工受伤程度达到残疾,赔偿费用中应含有康复治疗费,器具费等,还有护工费和伤残补助金,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首先要赔偿员工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