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中国残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规定了以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措施:(1)用地扶持。
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是新形势下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2020年1月12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就业方面,国家采取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和残疾人离婚的规定有:1.在处理住房方面残疾人应享有优先权。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分割。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帮助;2.离婚时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应给予经济帮助。
残疾人劳动就业对其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康复服务方面,国家采取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不少残疾人的优秀代表,受到国家表彰“自强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此外,在体育活动方面,残疾人运动员在各项重大国际体育赛事中获得金牌,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残疾人离婚并无法律上的特殊规定,但是法官在对残疾人离婚的审理中,会适当照顾残疾人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人民法院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了鼓励各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国家采取措施,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