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

购房定金可退回吗?对购买房屋订金的退回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处理。如果买卖双方已经签署了购房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订金退回的条件,那么就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严格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了定金不一定签购房合同。定金是担保方式,购房时交付定金基于双方意向或约定。若约定交定金后即签合同,一方拒绝签属违约;若约定特定时间或条件后签,未满足时不会签。是否签取决于双方具体约定。

购房后定金能否退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可归责于双方事由致合同未订立,出卖人应返还定金;购房者原因未订立合同,无权要回定金;出卖人原因未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总之要依据情形和法律规定确定。

商品房预订金在以下几种情形中是可以退还的:如双方按照约定严格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则预订金应当转化为价款或者退还;如果由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引起无法签订商业合同,且这种状况并非由任何一方向来,那么预订金便可悉数退还。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