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股东有权要求解散公司,但有条件。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小股东有权请求公司解散清算,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股东要持全部股权10%以上,公司出现严重困难等。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医疗过错患者有权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这个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股东私自收货款要看是否有得到公司授权。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而将货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股东私收货款如果并没有占为己有,应该就不算职务侵占。
股东没有权审计公司财务,但是有权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1、股东有权利查账,是知情权的体现。2、根据有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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