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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会承担责任吗

2019.01.21 公司法 345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
报告编号:NO.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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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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