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际出资若是被记载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就可以取得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如实出资是股东的义务。关于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享有股东资格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实施认缴制度,而在认缴制度下,公司的股东对出资有一定时间的认缴期,从而造成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那么未实际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承担偿还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退出?首先,他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而将实际出资人正式登记为显名股东;在获得实际出资人的明确许可后,他们还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最后,如果得到了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名义股东还可以选择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之外的第三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的股东是有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分的,我们很多人都比较少接触到隐名股东,所以对它的意思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隐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如何体现的。隐名股东未实际
案情2004年8月,某供应公司与某铁路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供应公司向铁路公司供应4000吨煤。铁路公司依约汇给公司40万元预付款后,二家公司又签订了联合经营煤炭的协议,约定双方以供应公司的煤场及设备为经营场所,使用铁路公司的预付款共同经营煤炭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供应公司强行销售共同经营的煤炭,所收价款不入约定的账户,并且一直没有全额供应煤炭。为此,铁路公司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