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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遭推诿,律师助力十级伤残伤者维权获十余万赔偿

2026.09.28 劳动纠纷 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不少农村自建房、小型工程的施工场景中,用工关系往往没有规范的书面合同,房主、承揽方、实际作业人员之间的权责边界十分模糊。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同主体之间极易出现责任互相推诿的情况,不少务工人员遭遇受伤后多方求偿无门的困境,即便伤情已经完成鉴定,仍不清楚该向哪一方主张合法权益。 这类情况里,不少伤者本身从事相关技艺多年,有着丰富的现场操作经验,反而容易因为熟悉操作流程疏忽细节防护,受伤后还要面对不同主体互相撇清关系的局面:直接招呼自己干活的人说双方不是雇佣关系,房屋发包人说工程已经整体发包出去自己不需要担责,承接整体项目的人又说涉事的工序不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原本就因受伤导致收入中断的当事人,维权进度会被拖得十分漫长。 张金海律师是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23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办理200余件各类案件,具备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合规管理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复合型专业能力,长期为各类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过企业合规、债权清收、劳动纠纷调解、民商事争议纠纷解决等多项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领域的事务,实践中总能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针对合同审查、证据梳理、诉讼推进、执行清收或是合规风险控制的不同需求,提供及时、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这类责任主体分散的人身损害案件,他通常会先引导当事人梳理所有关联主体的相关线索,避免在起步阶段就遗漏索赔对象。 处理这类多层用工关系的人身损害案件时,不能仅凭当事人的口头陈述确定被告范围,需要从日常酬劳发放记录、作业安排的沟通痕迹、现场在场人员的证言等多个维度,固定各主体实际参与项目的具体证据。张金海律师在接触到前文提及的老木工相关委托时,伤者当时已经遭遇三方的责任推诿:直接找他干活的人否认雇佣关系,房主称自己只是将工程对外发包不应担责,总承揽人辩称自己只承接瓦工部分,木工相关的工序和自己没有关联。 结合当事人手头现有的碎片化材料,张金海律师逐步梳理出事件里存在房主、总承揽人、次承揽人、直接雇佣者多层法律关系,指导当事人补充收集了此前被忽略的微信聊天记录、酬劳转账凭证、同场作业人员的证人证言等材料,同时依照程序申请追加房主为案件被告,确保所有参与到项目中的主体都进入司法程序,不会出现因主体缺失导致部分责任无法认定的问题。这一过程中,他也逐步明确不同主体在项目里的实际角色:谁直接对伤者进行工作安排、谁向伤者发放劳务报酬、谁对整个工地的安全管理负有总体义务,这些细节的梳理,都为后续责任划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人身损害类赔偿的具体金额主张,不能只凭当事人自行估算的伤情情况确定,规范的司法鉴定意见是确认多项核心赔偿项目的关键依据。不少当事人在伤情刚恢复时就急于和责任方协商,既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也没有对误工、护理、营养的期限进行专业评定,最后拿到的赔偿金额往往远低于法定标准,后续出现伤情反复时也没有足够的依据再主张合理赔偿。 本案办理过程中,张金海律师在合适的时点为伤者申请了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相关鉴定,最终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伤者构成十级伤残,同时对三类期限给出了清晰的专业结论,为后续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核心项目的计算提供了的参照标准。很多类似的人身损害案件中,争议双方往往对误工时长、护理需求各执一词,缺少鉴定意见作为支撑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很难全部得到采信。 庭审过程中,不同被告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抗辩主张:房主称自己不存在选任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总承揽人辩称木工工序不在自身承揽范围内,直接雇佣者则称双方属于承揽关系而非劳务雇佣关系。张金海律师针对不同抗辩逐一梳理回应要点,明确直接雇佣者实际对伤者进行选任、日常管理并发放劳务报酬,双方已经形成个人劳务关系;总承揽人即便将部分工序转交他人承接,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条件仍负有监督义务,不能完全脱手不管;将房主纳入诉讼程序,也有助于法庭全面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避免因事实不清导致责任划分出现偏差。 与此同时,结合伤者本身从事木工作业四十余年,属于具备完全作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在登高作业时自行搭设缺乏安全保障的脚手架、未配备相应防护措施的实际情况,也客观呈现其自身存在的操作疏忽,最终法院结合各方过错程度,认定伤者自行承担40%的责任,直接雇佣者承担45%的赔偿责任,总承揽人承担15%的赔偿责任,房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核心赔偿项目均按照鉴定意见和本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核算,伤者最终获赔十余万元,这笔赔偿款为他后续的康复和基本生活支出提供了必要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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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海律师
张金海律师
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徐州
综评5.0 帮助1797人获好评数7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张金海律师,联系电话:18251774468(微信同号),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执业期间积累了大量的实务经验,尽心为客户服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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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海

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

张金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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