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法公司解散的法律规定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方便具体说一下情况吗?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进我主页与我电联,我可以给您提供法律帮助。
可 以,但要有法定情形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有几种情形可以申请,股东会不能正常召开管理陷入僵局,占公司股比多少呢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你这个情况可能需要尽快找律师,目前有找到律师吗,我们团队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