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

2022.12.07 公司法 155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可以。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242497

    阅读量
  • 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吗
    当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是经营出现问题,公司无法盈利或是运转时,可要求公司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那么,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 股东退出公司后能否要求解散公司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的,办理股权转移登记后,转让人不再是公司的股东。而只有股东才能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的,所以退出公司后,不再要求解散公司。
  •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求有什么
    对于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求有什么,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法人起诉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吗
    法人起诉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如果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出现严重亏损,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法人代表持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解散公司。
  • 股东何时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下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但是并不是所有股东都可以起诉。关于股东何时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吗
    可 以,但要有法定情形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 小股东如何申请解散公司
    有几种情形可以申请,股东会不能正常召开管理陷入僵局,占公司股比多少呢
  • 起诉公司解散是起诉股东还是公司?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你这个情况可能需要尽快找律师,目前有找到律师吗,我们团队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
  • 公司大股东如何解散公司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股东申请公司解散怎么让法院受理
    您好,申请公司解散的目的是什么?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亦有多种情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需要可联系沟通,以上信息供参考使用,谢谢。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