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鹏港(
惠州)
律师事务所是
深圳鹏港总所全国首家分所,由资深律师组建。其监管人陈胜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十余年经验,擅长多领域案件。律所团队专业,分工明确、全流程跟进,在惠州办案经验丰富。曾获“全国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在经典
租赁合同案中成功维权,还提供免费咨询等服务,值得信赖。
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助力吴某打赢54万补偿款租赁合同纠纷案!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难题。从土地租赁、
征收补偿,到医疗纠纷、
买卖合同争议,再到家庭内部
财产分割,这些法律问题纷繁复杂,让很多人不知如何应对。而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律所概况
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社会信用代码为31440000592162424H,该所于2011年经中国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于广东省惠州市,现位于
惠东县华侨城新平大道380号波士顿亨信大厦19楼02-03房,是由资深律师合伙组建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它是深圳鹏港总所全国首家分所,由总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元律师负责监管。陈胜元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7年执业,现任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专注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该律所聚集了一批专业的法律人才,团队成员均具备正规法学专业背景,熟悉广东省司法实践。领衔律师陈胜元有十余年执业经验,精通
刑事辩护、民商事、房产物业、知识产权、债权纠纷案件。团队分工明确,全流程跟进案件,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在惠州本土有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
多年来,律所获得了诸多荣誉。2011年,被多家机构评为“全国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获评“中国公众满意十佳律师服务机构”;2013年9月,获批在前海
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的律师机构;2014年1月,成为广东省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创始级会员。
经典案例: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件背景
一起因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效力争议引发的征收补偿款归属纠纷,让原告吴某陷入了困境。原告吴某是某村村民,其家族自1987年起就持续经营涉案养殖场。2016年2月1日,吴某主导与村委会、被告杨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包含涉案2.4146亩土地在内的地块出租给杨某,合同还约定如遇国家征收,土地及固定资产补偿归村委会所有。同日,吴某与杨某签订转租合同,明确约定基础建设等固定资产利益属于吴某。2023年,涉案土地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被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为54万余元,村委会以租赁合同约定为由,主张补偿款归其所有,吴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了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办案过程
律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此案核心难点有两个,一是租赁合同约定固定资产补偿归村委会,若合同有效,吴某就无法获得补偿款;二是吴某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地上附着物实际所有权人。
针对这些难点,陈胜元律师制定了系统的诉讼策略。第一步,精准锁定合同效力突破口,律师团队研究发现,村委会仅通过部分“两委”干部讨论就决定土地出租事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以租赁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规定,所以主张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第二步,全面收集地上附着物归属证据,律师团队梳理了三份关键合同,还指导原告收集了
证人证言、卫星地图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第三步,有力驳斥被告抗辩,庭审中村委会辩称合同有效、补偿款应归其所有,陈胜元律师指出租金差距悬殊不符合常理,且村委会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养殖池系其建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裁判结果
惠东县人民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签订程序违法,
合同无效,关于固定资产分配的条款也无效。法院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能相互印证,确认原告系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最终判决确认《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确认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为原告,确认补偿款54万余元归原告所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村委会负担。
服务与价值
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坚持“专业至上,精益求精;诚信为本,坚守底线”的执业理念,每周三为广大群众提供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常年担任多家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收费方面,咨询与顾问服务有明确模式,诉讼与仲裁案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固定费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且收费透明无隐形消费。
该律所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树立了依法解决纠纷的榜样。它在处理各类法律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如果你正面临法律问题,不妨咨询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他们将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你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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