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鹏港(
惠州)
律师事务所由
深圳鹏港总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元律师监管,其执业十余年。该律所律师专业又真诚,办案时善于精准把握行政诉讼受理标准,运用生效法律文书锁定权利,厘清不同法律关系边界。在一场长达七年的土地
征收补偿行政诉讼中,他们不惧立案、管辖权及权属争议等难题,最终助当事人胜诉获821万余元补偿。有法律问题,可找他们帮忙。
广东鹏港(惠州)律所助力,七年土地征收补偿诉讼终获821万赔偿!
在生活的长河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猝不及防的风浪,法律纠纷便是其中之一。当我陷入一场长达七年的土地征收补偿行政诉讼的漩涡时,是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伸出了援手,陪我走过了这段艰难而漫长的维权之路。
困境重重,维权开端
2001年,
惠东县某村小组将60亩荒地出租给案外人
台湾某企业社作养殖用地,我在2010年受让取得该养殖场的承租权及全部财产权益。此后,我一直用心经营着这个养殖场,还和村小组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若遇征地,地上建筑设施补偿款归经营者所有。可命运弄人,2015年因广东某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养殖场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过程中,村小组竟向征收部门提交申请,主张其对养殖场建筑物享有权利。2016年,征收部门追加村小组为建筑物权利人。2017年,我和惠东县政府签订《和解协议》,补偿款暂不能划分支付,待
法院生效裁判后再按比例支付。之后,我提起
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份额,却一、二审均被驳回。2021年,我向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请求发放属于我的822万余元补偿款,可该局却以权利人与村小组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发放。这时的我,就像处于黑暗中的行者,看不到一丝希望的光芒,满心的焦虑和无助。
鹏港相助,突破难关
在这走投无路之际,我找到了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从第一次和律所的律师接触,我就感受到了他们的专业和真诚。他们详细地询问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认真地分析案件的难点和关键所在。
案件的核心难点有两个,第一道难关就是立案与管辖权问题。2022年3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回复为重复告知行为、对我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我当时心都凉了半截,觉得这场
官司可能没希望了。但鹏港的律师们没有气馁,果断提起上诉。他们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理力争,指出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的回复明确拒绝了我的支付请求,已经对我的权利义务造成了实际影响,绝非“重复告知”行为。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2024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那一刻,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第二道难关是实体审理中的权属争议。重审阶段,鹏港的律师们从两方面构建证据体系。一方面,依据《租地合同书》《转让合同》等合同文件,证明养殖场建筑物系承租人在荒地之上投资建设,出租前并不存在;另一方面,引用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对养殖场补偿款享有2/3份额已经得到确认。庭审中,律师进一步指出,村小组基于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属于
合同纠纷范畴,与征收补偿的行政法律关系应区分开来,应当另行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他们在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让我看到了他们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
终获胜利,感恩回馈
经过漫长的等待,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判决:撤销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回复,责令惠东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将提存的养殖场建筑物征收补偿款821万余元支付给我。当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时,我激动得热泪盈眶。这七年的艰辛和付出,终于有了回报。
这场历时七年的诉讼,堪称土地征收补偿纠纷领域“程序与实体双重博弈”的典型案例。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精准把握行政诉讼受理标准,善于运用生效法律文书锁定权利,厘清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合同关系的边界。他们以七年如一日的专业坚守,为我守住了821万余元的合法权益。
广东鹏港(惠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系深圳鹏港总所全国首家分所,由总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执业十余年)负责监管。他们深耕
刑事辩护、民商诉讼、
公司顾问、
知识产权等领域,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宗旨,每周三还为广大群众提供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来这里寻求帮助,相信他们会像帮助我一样,为你排忧解难,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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