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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报告的定义

2023.12.22 工程建筑 263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工程开工报告的定义:(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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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广东律师 2020.05.27 130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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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如何确定?

    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张福昊律师 2022.02.17 1338人看过

刘丽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刘丽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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