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4月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3年第10次会议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对我市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您好,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量刑方面须考虑其盗窃的金额及犯罪情节。刑事案件介入越早对此定罪量刑帮助越大,可以联系沟通案件详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描述的情况下,盗窃行为已经完成,如果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是有可能被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的。但是主动归还和自首都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有利因素。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的,可以委托律师
你好,1、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巨大,通常按三万至十万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3、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或没收行为人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地区的经济状况,并考虑治安状况来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