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2024.04.18 房产纠纷 110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了,赠与了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2、如果房屋未过户,你可以在一年之内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金亮

上海东座律师事务所

金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40

    精选解答
  • 29865

    阅读量
  •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房屋的价值是很大的,有的人可能会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他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如果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房屋赠与后悔了能否要回来
    房屋赠与后悔了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能要回来。除此之外,受赠方侵害赠与方、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的,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均可通过撤销赠与要回房屋。关于房屋赠与后悔了能否要回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
    现代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款,一些人一时冲动而将房屋赠与,但是事后想起来又觉得有些后悔,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
  • 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赠与子女的房屋,在权利转移前可以要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关于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可以要回来吗?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公证也未过户时可以撤销。
  • 赠与房屋没公正还能要回来吗。。。
    请律师分析一下.,,
  • 你好房屋赠与了给子女还有权收回来吗?
    3、上述赠与房屋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且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办理完赠与房屋的产权至乙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 微信上说赠与了,但是现在后悔了想不赠与了
    什么意思
  •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在要回来吗
    您好!可以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要判断是否能要回这套房子,须明确两个基本法律问题: 其一,赠与协议的效力问题。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你和你前夫自愿将房屋赠给儿子,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赠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其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