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失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2、对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会自动失效。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一般拿到新的产权时,旧的房屋买卖合同即自动终止,买卖合同中注明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的时间最后时候即房屋买卖合同失效时间。另一种失效时间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失去效力的情况: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期是合同成立之时,但当事人有约定生效条件和生效日期的除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存在有效期的这个说法的,只存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永远有效的,哪怕是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的,也都是一直具备着法律效力的。失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能是建立在房子的产权没有办理好过户登记,产权主体有问题等这些情况下才会导致合同失效。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有效期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期是这样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