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规定的抵押物之外,抵押合同不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用权、房产、林木、运输工具、企业设备作为抵押物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抵押担保不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这里的登记只是起对抗效力作用。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需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抵押合同不是需要登记才会生效,但是当事人以房屋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才会设立,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房屋进行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登记不是必须公证的。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即可:(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需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房屋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否则合同不生效。
房屋抵押没有登记没有效。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和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房屋抵押未办登记无效,不能对抗第三者。
需要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房屋抵押合同不是需要登记才会生效,但是当事人以房屋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才会设立,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房屋进行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