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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差价损失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2021.09.23 房产纠纷 78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房屋差价损失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管理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充值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答案:房屋差价损失应当通过当事人双方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无最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当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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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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