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是指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依法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约定,夫妻保留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约定财产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约定。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财产规定如下:夫妻共有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收益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共同财产的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