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等。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是指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依法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约定,夫妻保留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约定财产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约定。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财产规定如下:夫妻共有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收益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收入和收益,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收入和收益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