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4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作为专门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向市场提供安全、丰富、放心、优质的食品,保障人民健康,……
食品生产企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及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化学物质、药物残留;超过分量或已过保质期的食品;腐烂变质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卫生不达标的食品等。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生产食品的企业自己制定的,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在企业内部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属于企业标准的范畴。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办理的手续: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食品生产企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及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化学物质、药物残留;超过分量或已过保质期的食品;腐烂变质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卫生不达标的食品等。
《食品安全法》第50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51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50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如果未遵守上述规定,就属于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