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是
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拥有中级职称,具备福建省
公司法、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称号,获众多专业荣誉。他擅长处理民商事、非诉案件,服务过众多大中型企业,经验丰富。在福建Y
公司被诉案二审中,他制定独特策略,成功让
法院改判。其胜诉为行业发展扫清障碍,凸显专业法律团队重要性。
在福建
厦门,有一家颇具影响力的律所——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它的前身是厦门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厦门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原本是国办律师事务所,2000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建所四十多年来,英合秉持“诚信公道、恪尽职守、敬业乐群”的执业信条,专注专业,不断开拓创新,得到了委托人、社会各界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认可。其业务涉足16个专业领域,在
涉外法律服务、公司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通过专业律师评审并取得认证证书,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而且,英合成绩斐然,获得了诸多荣誉,像“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
林小斌律师就是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他身兼数职,是律所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他还是中级职称律师,拥有福建省公司法专业律师、福建省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的称号。他曾在2016年受聘为厦门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法律专家,2018年成为厦门市
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获得了众多专业荣誉。执业以来,他主办大量民商事、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还服务过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众多大中型企业。
日常法律难题凸显专业价值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难题无处不在。比如在消费领域,消费者与商家产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当涉及到品牌授权和加盟模式时,法律责任的界定就变得十分复杂。当消费者与线下服务网点发生纠纷,进而引发网络曝光时,作为提供品牌授权和技术支持的上级平台,是否要为网点的个人
侵权行为“买单”,这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就拿林小斌律师代理的福建Y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诉人格权纠纷一案来说。案件起因是一起看似简单的快递取件纠纷。当事人陈某某因网购收纳袋取件问题,与福清某小区的菜鸟驿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驿站一方通过微信号及关联视频号,发布了包含陈某某及其家人隐私的监控视频,还配有侮辱性、诽谤性言论。虽然相关侵权内容在警方调解下已删除,但陈某某还是提起诉讼,要求驿站实际经营者、微信号持有人以及Y公司共同承担赔礼道歉及赔偿
律师费、精神损失等
连带责任。一审法院竟判决Y公司需与驿站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让Y公司面临“为他人过错背锅”的巨大风险。
专业辩护扭转乾坤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林小斌律师接手代理。他敏锐地抓住了本案的核心矛盾,即如何界定平台方在加盟模式下的法律义务与过错程度。
林小斌律师在二审中制定了独特的辩护策略。他首先在法律关系定性上,提交了关键的《菜鸟驿站加盟协议》及系统签约视频,证明Y公司与驿站实际经营者之间是“品牌授权与技术服务合作”关系,并非行政隶属或合伙经营关系,Y公司仅收取技术服务费,不参与驿站日常经营、人员管理及收益分配。其次,在侵权行为切割方面,律师强调案涉微信号系驿站人员私下注册、管理,Y公司既无管理权限,也无监管义务,侵权视频的发布等均是驿站个人独立行为,Y公司未参与、未获利且不知情。最后,对于过错与因果关系,林小斌律师指出一审判决Y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强加的义务,Y公司对驿站经营者的个人社交账号无控制力,且不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判令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2026年6月29日,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完全采纳了林小斌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中关于Y公司需“共同配合发布道歉信息”及“连带赔偿律师费1万元”的判项,明确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驿站实际经营者及微信号实际控制人,Y公司不构成对陈某某人格权的侵害,无需承担赔礼道歉及赔偿律师费的
民事责任,所有侵权责任由直接侵权人承担。
行业影响与启示
林小斌律师在本案中的胜诉意义重大。从证据上来说,他针对一审“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证据瑕疵,在二审中通过系统截图、
公证书及签约视频,构建了完整的电子证据链,证明了加盟协议的真实性,推翻了一审认定基础。在法理阐释方面,他成功区分“品牌授权方”与“实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反驳了“品牌连坐”逻辑,确立了平台对商家个人社交账号侵权行为,在无共同故意且无管理权限情况下,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裁判思路。
如果本案维持原判,全国范围内的驿站品牌方将需为成千上万个加盟网点的个人纠纷承担兜底责任,这会对整个末端物流行业的商业模式造成毁灭性打击。林小斌律师的胜诉,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扫清了法律障碍。他也提醒广大平台型企业,合规经营、权责分明是抵御法律风险的有力保障,当面临不合理的连带责任指控时,专业的法律团队能为企业“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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