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债务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来承担。
母公司债务不可由子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规定,子公司虽然是由母公司设立的,但他们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母公司的债务在法律上来说,子公司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偿还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不需为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只要母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出资完毕,对子公司的负债只承担有限责任。母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保全并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权。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得知,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子公司的债务在法律上来说,母公司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偿还的责任。
总公司(母公司)债务子公司不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依附于母公司,也不必对母公司的债务负责。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