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可以投资其他的企业,公司除了可以投资其他企业,还可以出资设立子公司,而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债务,那么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总公司债务子公司通常不承担,二者在法律上是独立法人,子公司有独立资格、财产,能独立担责。但特定情形下,如人格混同,债权人可主张子公司担责;若子公司提供担保,也需担责。

该公司拥有自身的商号及规章制度,并且能够以自身的名义展开商业活动,旗下的财产与母公司拥有的财产呈现出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别对各自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债务连带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总公司债务子公司一般无需承担,二者是独立法人主体。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经营债务负责,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人格混同或子公司自愿担保时,子公司可能要对总公司债务担责。

总公司债务子公司一般无需承担,二者是独立法人主体。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经营债务负责,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人格混同或子公司自愿担保时,子公司可能要对总公司债务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