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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承担责任吗

2021.10.12 公司法 916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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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不承担责任。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延伸】 问:子公司对外签的合同承担责任吗? 答:子公司对外签的合同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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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违法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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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1.10.18 3622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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