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继承房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房产这一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继承人选择公证的,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遗嘱、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继承房产后,继承人需要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需要准备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果继承房屋办理了公证的,还需要带上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报告编号:NO.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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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一定要办理过户。因为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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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继承并不需要公证。一般来说,公证只是为了让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2、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当事人只需要携带与继承相关的证件即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赵彪律师
2024.04.10
2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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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所以子女继承父母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有了房产证,住房产权才属于子女所有,此时子女才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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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不一定要公证,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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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该条第四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顾斌律师
2018.11.14
124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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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由此可知,登记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公证不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仅在收养和送养一方要求时,才成为必要条件。
顾斌律师
2018.11.16
134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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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所以子女继承父母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有了房产证,住房产权才属于子女所有,此时子女才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
顾斌律师
2020.12.02
252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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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需要过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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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不一定要公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