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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有哪些

2021.09.23 房产纠纷 1526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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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用益物权,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几项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具体来说: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签订地役权合同,应当标明供役地和需役地两块土地的方位、四至以及面积,尤其对供役地的位置更应记录细致,并尽可能绘图表示。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其利用目的,即设立地役权是为了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
(四)利用期限。即利用供役地的具体起止时间。地役权的期限是地役权存续的依据,应有明确的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地役权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地役权亦可有偿亦可无偿,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地役权合同通常是有偿的。如果是有偿的,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通过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式。如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以在特定需役地和供役地上设立具体内容的地役权。因此,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这里规定的地役权内容,也只是一般地役权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但不限于这些内容,并不是说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有关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只起到提示性与示范性的作用。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百七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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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特征有哪些

    地役权特征有以下这些:(1)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2)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3)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赵洪波律师 2021.01.19 785人看过
  • 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地役权是以他人物权规定,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可能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李键键律师 2019.12.25 2124人看过
  • 地役权主体有哪些

    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人和利用不动产的使用人。《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王汉杰律师 2021.04.20 1872人看过
  • 地役权有哪些特征

    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地役权是地役权人和供役地权利人之间达成的以设立地役权为目的和内容的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1861人看过
  • 地役权取得的特点有哪些

    1、通过合同约定。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4、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取得地役权。

    何子豪律师 2022.02.24 815人看过
  •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地役权是地役权人和供役地权利人之间达成的以设立地役权为目的和内容的合同。第二,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是地役权设立的主要目的。

    王汉杰律师 2019.12.05 1366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条款有哪些

    地役权合同条款有以下这些:(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唐海燕律师 2021.01.19 1015人看过
  • 哪些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等。

    王汉杰律师 2021.04.19 1204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哪些区别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设立的。二是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一般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三是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其他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维持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对他们各自的权利给予一定限制,这是为了达到权利正常使用的最低标准。

    王玉婷律师 2023.04.12 127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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