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结合我国现行政策,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的福利为主。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结合我国现行政策,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的福利为主。
不是。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已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上述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不一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