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一般不能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按如下程序签订:1、产生协商代表。2、提出要约并作出回应。3、集体协商。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5、双方首席代表签字。6、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7、正式生效,公布于众。
集体劳动合同按如下程序订立:1、产生协商代表。2、提出要约并作出回应。3、集体协商。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5、双方首席代表签字。6、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7、正式生效,公布于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集体劳动合同按如下程序订立:一是收集职工对集体合同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集体协商会议,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
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等。
集体劳动合同可以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改善职工生活福利条件;可以较好地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形式;可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工会的作用,提高工会在职工中的威信;可以弥补劳动法规的不足,健全劳动法制。
集体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好处有:(1)集体劳动合同可以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2)集体劳动合同可以较好地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了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