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的赔偿一般发生在用人单位对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当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关于代通知金终局范围具体是指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关“代通知金”的争议一般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劳动者因追索代通知金而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裁决书生效。关于“代通知金”是否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核心内容:很多劳动者由于受到媒体关于解除劳动合同“n+1”的经济补偿模式误导,认为只要是被用人单位解雇,用人单位均应当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结果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王某于2024年5月应聘到某度假村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的工作岗......更多关于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