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安置房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效,除非涉及无效情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
拆迁安置权益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则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房产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
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效,除非涉及无效情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
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买卖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买卖合同即为有效。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