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贷款买的那套房子的分配可依照产证、还款状况、婚姻协定和法律条文来决定。几点情况需要特殊对待:若买房人是婚前贷款,婚后夫妇俩共同还款,但产权证上记录的是谁出的首付款那么房子就是谁的,未清偿的贷款也将由登记的这一方负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双方共同贷款买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或法院判决,考虑出资等因素确定归属并补偿,未还清贷款由取得方偿还。

夫妻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分配依情况而定:登记双方名下一般属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未还贷款为共同债务;登记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购买还贷也属共同财产,判归登记方,其付补偿款,剩余贷款由其还。要综合多因素公平确定归属及债务。

夫妻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时分配方式:一方首付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先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对方;双方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具体分配依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一方付了全部房钱或者是首期,后面的贷款自己背但房子只登记在其中一个人名下的话,那么这房子就属于那个人的;如果一方出全资金买房但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名字,或者结婚后一方付了首期,两人一起还贷款,即使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也算是夫妻共有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