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2023.12.05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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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所谓
定金,是指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
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
赔偿金。
- 法律依据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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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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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有以下这些区别:法律层面上的说法。“定金”是法律层面上的说法,而“订金”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用语。定金有担保、保证性质,而订金则只是一个预订、预约之意,在实践中看作是预付款。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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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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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2、退还情形不同。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订金的数额自由约定。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一次性交付,而订金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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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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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有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作价款或收回,如果购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供货方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李康律师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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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违约时,订金可以要求收受订金方退还。就定金而言,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予定金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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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区别主要有
1、法律基础不同,定金合同对于主合同来说属于从合同,而订金的约定是属于主合同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定金主要是用来约束签订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退,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