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东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女律师——李彩燕律师。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多个法律领域绽放光彩,成为众多客户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李彩燕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419202011283034,是
广东莞商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其律所位于东莞市南
城区天安数码城D1栋1601-1602。自踏上法律执业之路,李彩燕律师始终秉持着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理念,坚持“专业、诚信、尽责”的原则,在法律的海洋中不断探索前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李彩燕律师专注于多个法律专业领域,尤其在婚姻家事、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
公司相关纠纷、货款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颇有建树。她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一起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为例,该案发生于广东省
深圳市某区人民
法院。原告经被告介绍向第三人借款后,按被告要求转账139000元用于还款,但被告未将钱款转交给第三人,第三人另案起诉原告还款,生效判决确认原告转账不能视为债务清偿。同时,原被告之间存在防火门工程合作关系,被告抗辩案涉款项是原告应付的工人工资,拒绝返还。
面对复杂的案情,李彩燕律师迅速梳理关联案件裁判,调取前案判决书,固定出借人未授权代收还款等关键事实,证明原告转账给付目的不达,满足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她还完整固定聊天记录、转账流水证据,还原沟通全过程,证明原告转账目的是归还借款而非支付工程款。针对被告抵扣工程款的抗辩,李彩燕律师清晰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指出被告应另案主张工程款,不能在本案抵销还款。此外,她利息分段计算,明确损失计算标准,并在程序上处理好第三人缺席审理问题。最终,法院认定构成给付型不当得利,判决被告返还款项139000元及对应利息,本案保全费、
诉讼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当事人诉讼请求基本得到支持。
李彩燕律师专业的形象和卓越的能力,为她在客户和同行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她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这种精神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激励着更多的法律从业者追求卓越。
李彩燕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人的专业与担当,她在法律领域的深耕细作,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李彩燕律师会继续秉持“专业、诚信、尽责”的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复杂的公司纠纷中,还是在关乎家庭幸福的婚姻家事案件里,李彩燕律师都将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的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的道路上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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