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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怎么执行

2021.10.17 刑事辩护 127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构成犯罪的;虽有犯罪行为,但罪行轻微,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逮捕人所为,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因而没有逮捕必要的,等等。此外,《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撤销或变更逮捕: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他判处的刑期的,等等。对上述情形需要继续查证或审判的,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解除或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决定逮捕的,决定撤销或变更的,也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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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逮捕执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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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103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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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1144人看过
  • 执行逮捕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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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彩灵律师 2020.10.28 2681人看过
  • 逮捕的人在外地怎么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九条,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司天双律师 2019.12.23 1788人看过
  • 逮捕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张保明律师 2019.07.27 983人看过
  • 刑事羁押期限逮捕执行有多久

    (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天)(第119条)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

    邢战涛律师 2022.10.18 195人看过
  • 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

    被法院批捕后也是由公安部门执行逮捕。 所有自诉类的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批捕的,虽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批捕权,但是并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时候,执行逮捕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个人。

    曲衍桥律师 2022.08.05 742人看过
  • 执行逮捕前会通知嫌疑人吗

    1、执行逮捕前不会通知嫌疑人。2、逮捕是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考虑到实际效果,执行逮捕前不会通知嫌疑人。3、逮捕后会通知家人。

    曲衍桥律师 2023.05.18 481人看过

赵善博

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

赵善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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