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执法部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取保候审人进行逮捕,以防止嫌疑人逃跑或者不按时出庭。那么进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逮捕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华律网为大家解答。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
华律网小编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有关逮捕执行程序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由人民检察院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一般是不会执行强制措施的。逮捕是在看守所执行的,会直接剥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那么,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执
华律网小编公安机关在接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执行逮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