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逮捕的,应将《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代为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逮捕的,只要证据材料充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协作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配合。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一般最长为37天。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九条,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机关干部行政执行力报告总结
免费查看行政机关要执行法院的裁定书吗
免费查看有关执行终结
免费查看电焊机执行标准
免费查看解除监视居住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
免费查看关于《关于执行期限的规定》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