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解除权。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解除权。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首先,要看租赁的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没有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合同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协商一致解除权三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等。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明确规定管理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涵盖有“管理人正当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这就意味着,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合理、明确的方式予以表达,且不能滥用故意造成相对人的损失。 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