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3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姜一凡

河北双百律师事务所

姜一凡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4528

    精选解答
  • 2384127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出售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主观要件:必须由故意构成;3.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关于出售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哪些条件会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关于哪些条件会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出售国有资产罪由什么构成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客体要件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行为。关于出售国有资产罪由什么构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 出售国有资产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出售国有资产罪既遂的判刑标准的规定是: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要求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未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关于出售国有资产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出售国有资产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出售国有资产罪处罚标准规定如下:行为人犯此罪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遗弃罪立案的条件
    您好,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医疗事故罪立案的条件
    您好,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重婚罪法院立案条件?
    你好,需要了解详细。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详细咨询 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查看本律师主页选择专问咨询详细给你解答
  • 职务侵占罪立案条件?
    您好,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如果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