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天地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法律人——陈磊律师,同时,也有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陈磊律师:多领域法律专家的风采
陈磊律师毕业于
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是四川原则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长达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处理经验。他宛如一位全能战士,在法律的多个领域都展现出非凡的实力。他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养老领域以及破产领域的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对于
合同纠纷、
股权纠纷、
民间借贷、
遗嘱继承等常见案件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陈磊律师身兼数职,是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为养老服务行业的合法合规发展保驾护航;作为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破产事务管理咨询委员会讲师团副团长,他积极传播破产领域知识。他还活跃在媒体和社会服务领域,是
成都电视台《生活大搜索栏目》特邀法律顾问,通过媒体普及
法律知识。此外,他具备国家二级建造师和国家造价员的资质,在建设工程纠纷处理中能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在调解和咨询方面,他担任多个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还是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仲裁普法讲师和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为社会提供着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焦点与裁判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上诉人甲
公司与被上诉人乙公司签订《脚手架施工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租赁物超期补偿费用、第三方租赁公司诉讼损失等问题产生纠纷。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租赁物损失赔偿等费用,甲公司则反诉要求乙公司退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一审
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工程款 1,299,786 元,驳回双方其他请求。甲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公司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双方就争议问题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甲公司二审提交的证据因真实性无法核实且与争议缺乏关联性,未被采信。
案件点评与启示
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的认定、超期补偿费用的计算以及第三方租赁公司诉讼损失的承担等问题上。一审法院通过审查证据,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对各项费用进行详细核算和认定,作出公正判决。二审法院严格审查甲公司新证据,认为不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维持原判。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体现了法院对合同约定的尊重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提醒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陈磊律师凭借其多领域的专业能力为法律行业注入活力,而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则为我们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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