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总有一些专业人士凭借卓越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脱颖而出,吴山律师便是其中之一。他不仅在医疗健康法律领域展现出强大的实力,还通过实际案例为大众普及重要的
法律知识。
吴山律师:多领域的专业领航者
吴山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医疗健康部负责人、企业合规事务部负责人等重要职务。他还拥有众多头衔,如中国
北海国际
仲裁院仲调员、中国
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副研究员等,在多个领域都颇具影响力。
吴山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医疗健康与投融资、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破产重组与清算等。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他更是表现卓越。他有着丰富的法律研究和实践经验,为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成功处理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解决,让他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维护了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其他擅长领域,他也能凭借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医疗纠纷案例:诉讼时效的关键作用
吴山律师还通过实际案例为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张某与肿瘤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就极具代表性。2012 年,张某在肿瘤医院接受右肝血管瘤切除术后,出现反复发热等症状,后被确诊为菊池病。出院后,张某又因左下肢静脉栓塞等疾病多次住院治疗。之后,张某向
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在 2011 年就因左下肢深静脉血栓病症接受治疗,其认为该病症系肿瘤医院治疗失误所致的理由不成立。同时,张某在多次住院治疗期间,理应向相关医疗机构了解血栓形成及预防事项。如认为血栓形成系肿瘤医院治疗过错所致,至迟应在从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出院后的一年内即 2013 年 4 月 29 日前向肿瘤医院主张权利。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的规定与计算
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医疗纠纷发生在《民法总则》施行之前,应按照当时的《
民法通则》进行法律适用,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 1 年。而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及 2021 年 1 月 1 日即将施行的《
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为 3 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本案中,张某从肿瘤医院出院后到某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该院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明确的诊断意见。所以,张某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出院后开始计算,其要求先进行
司法鉴定,待因果关系确认后才起算诉讼时效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吴山律师在医疗健康法律领域的专业表现和对法律知识的普及,为推动该领域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无论是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还是通过案例让大众了解法律规定,他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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