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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受人多久未取得权属证书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0.07.17 房产纠纷 100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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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萍

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袁丽萍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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