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对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仅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为一定工作,而且要求这种工作要有成果,并将这种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即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包含了承揽人……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以下这些区别:一是标的物不同。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三是风险负担和责任承担不同。
控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比 如对劳务的时间、劳务的地点、劳务的方式等,人身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佣人对受雇人会有一定的要求。
二者的历史不同。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雇佣是劳务提供者以提供劳务本身来换取报酬;承揽是劳务提供者以工作结果来换取报酬,提供劳务只是产生工作结果的手段。对于买者来说,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承揽买的是劳务的结果。雇佣注重的是过程,承揽注重的是结果。
委托合同虽然也包含了劳务的给付,但给付劳务并非合同的目的,合同工的目的在于处理委托事务,给付劳务仅是为了达到目的的手段,而雇佣合同以给付劳务为目的。
1、承揽合同的标的指向工作成果,承揽人以自己名义独立承担完成定作物过程中的风险,而委托合同的标的指向特定事务,更注重代为处理事务的过程,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风险由委托人承担。2、承揽合同中只有定作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委托合同中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承揽租赁雇佣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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