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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能不能申请工伤

2022.06.10 劳动纠纷 205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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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从事承揽活动过程中受伤,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不能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报告编号:NO.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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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智华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

缪智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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