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登入电子口岸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取得核销单;2、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求加盖公章)到外汇管理局取得纸质核销单;3、登入电子口岸系统,进入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执行纸质核销单备案;4、办理报关手续;5、制作出口产品专用发票,这个发票需到国税局获取;6、经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入数据录入且打印两份再提交征免申请,同时提交到外汇局和出口单位;7、企业交单,要经过电子口岸系统进入出口收汇选项;8、通过网上核销申报,还要打印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9、通过工行出口收汇核销,还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10、到外汇局进行收回核销,还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和电子口岸IC卡;11、再到网上申报进到国税系统键入报表和纳税申报表;12、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面的免税数据上传到国税网;13、再到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备份存入U盘;14、制作出口退税纸质资料(详细请看出口退税资料底处)把制作好的U盘拿给国税局申报;15、收到国税局通知后再拿退税批复。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经过登入电子口岸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取得核销单;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求加盖公章)到外汇管理局取得纸质核销单;登入电子口岸系统,进入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执行纸质核销单备案。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
在所属地工商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是根据出口企业根据“三证合一”有关要求。在所属地外经贸部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在所属地海关部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出口退税的计算标准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海运的大致操作流程:1、订舱;2、接受托运申请;3、排载;4、发放空箱;5、装箱;6、申报;7、报检;8、报关;9、配载、装船;11、提单;12、付费;13、催款。
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