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认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等。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才能确认赔偿数额。不同级别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因此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标准要结合工伤职工本人工资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司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公司会给其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