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办理费用:不收费;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Ⅰ类银行储蓄账户;(二)职工身份证明;(三)职工婚姻关系证明;(四)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关……
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
办理费用:不收费;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
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