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离婚证;4、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5、购房合同;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7、房产证;8、契税完税凭证;9、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离婚证;4、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5、购房合同;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7、房产证;8、契税完税凭证;9、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至至周五09:00-17:00;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