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手续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分离婚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是:1.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办理婚姻登记所在的民政部门办理。(1)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或华侨协议离婚的,到省级或省级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2.诉讼离婚的,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协议离婚应该在夫妻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或审理。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目前我国《民法典》办理离婚手续有民政局、法院。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诉讼离婚,一般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有法定情节的,可以在原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1、诉讼离婚的手续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办理。2、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过被告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和结婚手续。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诉讼离婚当事人一方,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