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执行保全房产的方式是:可以通过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进行,同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
房屋已经处于保全状态不影响对房屋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的,申请人可对申请对房屋强制执行,原有的房屋保全措施未撤销或者解除的,进行执行程序后,将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执行保全房产的方式是:可以通过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进行,同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
这个要分情况,目前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屋。如果这个房产是对方的唯一生活用房,就不能拍卖,如果房子不适于拍卖,法院可以变卖房屋。如果是法院自己执行不积极,收到申请书之后六个月没有执行,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保全房产执行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行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如果各个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的房屋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有人是申请执行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如果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如果各个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的房屋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有人是申请执行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若未续期,房产保全最多三年后解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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