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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有哪些

2023.02.28 劳动纠纷 923人浏览举报
解析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的,不适用经济补偿,而是应给予赔偿,其相关规定为:

1、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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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报告编号:NO.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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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飞

河北精忠致远律师事务所

刘峰飞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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